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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处赴清华大学调研学习继续教育管理经验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4-19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反馈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结果的通知》,学校在本次专项整治中结果为“完成”。通知要求高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切实落实举办非学历教育的主体责任。开学以来,在分管校领导王耀献副校长的带领下,继续教育处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新学期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会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推进会。针对各办学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月17日下午,继续教育处全体工作人员赴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学习交流。交流会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李森林副院长主持。

  学校继续教育处刘振权处长感谢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此次调研学习交流活动的支持,从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校概况、继续教育现状、人员管理情况等方面做了介绍。强调此次交流活动是有针对性的学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规范性发展、绩效管理、人员政策等方面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刁庆军书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同仁的到来表示欢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第一所继续教育学院,目前是清华大学专职开展继续教育的二级实体学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的继续工程教育唯一教席设在学院。清华大学多年来坚持“不损害学校声誉、以在职人员教育为主、以非学历教育为主、以线上教育为主”的原则,利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刁书记针对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文件进行了解读。从办学定位、绩效管理、激励制度、人员管理、人员聘用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介绍。继续教育学院李森林副院长详细介绍了非学历教育方面有关委托培训、合作办学合同审核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强调了在立项审批、招生宣传方面的原则,分享了项目培训管理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督导组人员组成、职能,在项目培训过程中督查、督导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范凯波主任介绍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着重分享了在人员管理方面的经验。继续教育处刘振权处长、闫豫东老师、陈思宇老师分别就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职责、立项与招生、合作办学、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条件保障、监督管理与处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遇到的难题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领导们做了深入交流、学习。

  

  继续教育处积极学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的先进管理理念,认真梳理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积极研究解决,细化落实举措。在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方面,重点支持部分办学单位优先发展,对学校校内各办学单位的合作以及各办学单位的规范性发展、绩效管理、激励机制、人员政策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进行全过程指导,为各办学单位做好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非学历教育质量监控为工作重点,推进非学历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推动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转型升级,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做出更大贡献。

  (撰稿人:闫豫东;审稿人:刘振权;发稿单位:继续教育处)